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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 编辑
元朝(1271年-1368年),是中国历史上首次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由蒙古族建立,定都大都(今北京),传五世十一帝,享国九十八年。
元朝是由边区少数民族占有了全部汉族地区的统一帝国,疆域空前辽阔,东至日本海,北至北海(贝加尔湖),辖今蒙古人民共和国、苏联西伯利亚中部和中国内蒙古东部、北部和黑龙江部分地区;西南至吐蕃地区,使青藏高原第一次成为中原王朝的直属版图;南抵缅甸、泰国境内;在海疆方面第一次在澎湖列岛设立行政机构巡检司。
1206年,成吉思汗铁木真统一漠北,建立蒙古帝国后开始对外扩张,先后攻灭西辽、西夏、花剌子模、东夏、金等国。1260年,忽必烈即汗位,建元“中统”。1271年,改国号为“大元”。1271年,迁都燕京,称大都。1279年(至元十六年),元军在崖山海战消灭南宋。之后元朝持续对外扩张,但在出海征伐日本和东南亚诸国时屡遭失利。元后期政治腐败,权臣干政,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日益加剧,导致元末农民起义。1368年,朱元璋称帝,建立明朝,随后北伐驱逐元廷,攻占北京。此后元廷退居漠北,史称“北元”。1402年,元臣鬼力赤篡夺政权建立鞑靼,北元灭亡。
元朝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开中国行省制度之先河;确立了两都制的政治框架,开启了两都巡幸制的前奏。元朝终结了自唐朝以来中国政治格局分裂的局面,奠定了近代中国的治理形态和基本版图,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承上启下、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和贡献的朝代。
元朝货币以行钞为主,也有铸钱。元朝纸币流通主要经历了中统钞、至元钞、至正钞三个时期。
元朝后面的朝代是自公元1368年建立的明朝。
元朝历代皇帝:孛儿只斤·忽必烈、孛儿只斤·铁穆耳、孛儿只斤·海山、孛儿只斤·爱育黎拔力八达、孛儿只斤·硕德八剌、孛儿只斤·也孙铁木儿、孛儿只斤·阿速吉八、孛儿只斤·图帖睦尔、孛儿只斤·和世琜(lái)、孛儿只斤·懿璘质班、孛儿只斤·妥懽帖睦尔。
目录
- 1 基本信息
2 国号
3 历史
4 疆域
5 民族
6 政治
7 经济
8 军事
9 科技
10 文化
11 外交
12 帝王世系
基本信息
编辑文学家:关汉卿、马致远、白朴等
英文名:Yuan dynasty
起讫时间:1271年—1368年
文学形式:元曲
官方语言:蒙古语
政治体制:君主专制政体
人口数量:九千万左右(1341年)
主要宗教:藏传佛教、伊斯兰教、汉传佛教、道教
决策机构:中书省
别称:元、大元、元国
中文名:元朝
民族制度:四等人制
所属洲:亚洲
主要城市:临安、泉州、汴梁、广州、邢州
货币:圆形方孔钱
国家领袖:元世祖、元成宗、元仁宗、元文宗
主要民族: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国土面积:1372万平方公里(1330年)
地方机构:行中书省、宣政院
都城:大都
国号
编辑元朝由忽必烈于1271年建立。其前身是成吉思汗所建立的大蒙古国。元朝的正式国号叫大元,取自于《易经·乾篇》的“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这句话。其中大元中的“大”字并非类似大汉,大唐那样的尊称,因为统治者是蒙古人所以又叫蒙元或胡元。1368年元廷退居漠北,所以称呼元廷的残余势力时又叫北元或残元。
历史
编辑元太祖成吉思汗
大约在9至11世纪,其中的一支蒙兀室韦,从望建河下游之东逐渐西迁,到了斡难河、克鲁伦河和土剌河三河的上源一带,分成尼鲁温蒙古和迭儿列斤蒙古两大支,合称为合木黑蒙古,其中包括许多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合木黑蒙古之外,当时在蒙古高原活动的,还有蔑儿乞、塔塔儿、克烈、乃蛮、斡亦剌等部。所有这些氏族部落,先后都受到辽和金的统治。
蒙古部落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到12世纪时,大部分从事狩猎游牧,只有少数部落经营农业。不过这时,他们通过同中原的贸易获得了大量铁器,从而推动了生产的发展,阶级的分化更加明显。为了掠夺更多的财富,各个部落的奴隶主互相展开战争。
蒙古高原地区的众多蒙古部落原为金国的臣属。随着金国的衰落,蒙古部落也开始壮大起来,逐渐脱离金国政权的统治。金泰和四年(1204年),蒙古诸部领袖铁木真通过战争统一了蒙古高原各蒙古部落。金泰和六年(1206年),铁木真被各部落推举为“成吉思汗”,建立政权于漠北,蒙古帝国成立,国号大蒙古国。从此,蒙古草原结束了长期混战的局面。
蒙古汗国成立后,不断发动对外战争扩张其疆域。
蒙古军队的对外战争具有征服性质,为了减少蒙古军队的伤亡,加快战争的进度,蒙古军队在战争期间对敌人采取了残酷而野蛮的政策。向蒙古军队投降的地区遭受的破坏相对较小,而大量敢于英勇反抗的地区破城之后人口被屠杀和奴役,无数财产被掠夺损毁。众多民族受到了残酷而不公正的民族压迫,难以计数的人口和财产在战火和随后的瘟疫、饥荒及自然灾害中损失,对战火涂炭地区而言也是少有的黑暗时期。 蒙古汗国大汗蒙哥于1259年在四川攻打合州时暴死,终年52岁。1259年11月,阿里不哥在宗王等大多数蒙古正统派的支持下于蒙古帝国首都哈拉和林通过“忽里勒台”大会即大汗位。与此同时,忽必烈与南宋议和后返回开平府。 1260年3月,忽必烈在汉人地主阶级及部分蒙古宗王的支持下称大汗;4月,忽必烈设立中书省,总管国家政务;5月,忽必烈颁布《即位诏》法令,并建元中统。引起了阿里不哥和蒙古正统派的强烈不满,阿里不哥与忽必烈随即展开了四年的汗位战争。 1264年阿里不哥战败,忽必烈夺得蒙古汗国的最高统治权。忽必烈推行的“行汉法”主张,明显违背了蒙古传统,造成许多蒙古贵族的不满,拒绝归附忽必烈汗国,结果导致其他几个蒙古汗国纷纷敌对。这场内战让四大汗国先后脱离独立,直到元成宗时期才承认元朝为宗主国。 建立元朝至元八年(1271年),忽必烈称帝,公布《建国号诏》法令,取《易经》中“大哉乾元”之意,正式建国号大元。一年后,在刘秉忠规划下,元帝国建都于金国中原的大都。
至元十年(1272年)初,元军攻下樊城,襄阳守帅吕文焕出降(见襄樊之战)。 次年六月,忽必烈命伯颜督诸军,分两路大举南进。左军由合答节度,以刘整为前锋,由淮西出师。伯颜本人与阿术领右军主力,九月,自襄阳出发,沿汉水入长江;同时,命董文炳自淮西正阳南逼安庆,以为呼应。十二月,元水师入长江,克宋江防要塞阳逻堡。宋汉鄂舟师统帅夏贵遁,汉阳、鄂州宋军降。伯颜分兵留阿里海牙经略荆湖,自领水陆大军顺流而东,以吕文焕为前锋。宋沿江诸帅多为吕氏旧部,皆不战而降。 至元十二年(1274年)二月,贾似道被迫督诸路精兵,抵御元军。这时,他仍企图奉币称臣议和,被伯颜拒绝,只好在池州下游丁家洲勉强与元军会战。因宋军内部不和,一触即溃。同年秋,伯颜从建康(江苏南京)、镇江一线分兵三道趋宋都临安(浙江杭州)。至元十三年正月,宋幼帝上赵㬎表降元。 之后,南宋大臣文天祥与张世杰、陆秀夫等在东南沿海继续顽抗,拥立益王赵昰为帝。赵昰死后,又拥立卫王赵昺,继续抗战。至元十五年(1278年),文天祥兵败被俘,被囚于大都三年之久,拒绝了元朝的招安,后从容就义。 至元十六年(1279年),金国降将张弘范指挥元军在崖山消灭了南宋最后的抵抗势力,陆秀夫背着8岁的幼帝赵昺投海殉国,南宋灭亡。
蒙古灭南宋后,统治阶层出现了以许衡为首的儒臣派与以阿合马为首的理财派官员之争。由于蒙古需要大量财宝赏赐予各封王,加上开支繁重,所以财政日渐紧张。以儒臣派官员认为元朝应该节省经费、减免税收。反之以色目人为主的理财派官员认为,南人藏有大量财物,应没收以解决朝廷的财政问题。于是这个问题在朝中没有停止。 忽必烈信任色目官员阿合马,设立尚书省解决财政问题。而儒臣则以受汉化更深的太子真金为核心形成一派,与阿合马抗衡。结果阿合马被刺杀,而真金也于其后得病而死。忽必烈仍然先后任用汉人卢世荣、西藏人桑哥等理财派官员以之来解决朝廷的财政问题。 远征海外灭宋后,忽必烈对邻近诸国发动了一系列的侵略战争,如安南、占城、爪哇和日本等。至元十一年(1274年),侵日本遭遇飓风,无功而还。至元十八年(1281年),又分两路进攻日本,由唆都率蒙古、汉军、高丽军从高丽东渡对马海峡,范文虎率新附军(元政府收编的南宋军队)从庆元(浙江宁波)浮海北进。元军在日本鹰岛遇飓风,战船多坏,将卒溺死者众,又遭日军掩杀,几乎全军覆没。 至元十九年(1282年),遣唆都从广州渡海攻占城,连战逾年。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至二十二年(1285年),镇南王脱欢(忽必烈子)发兵侵安南(越南北部),命唆都从占城北上助战,南北夹攻。安南王撤离都城,其主力走匿山林,避免与元军决战;待元军疲惫,又出而攻扰。五月,脱欢因暑雨不止、瘟疫流行,被迫退师。唆都战死。 至元二十年(1283年)、二十二年(1285年),元兵两次从云南出侵缅国(缅甸),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进至蒲甘,迫缅国定岁贡方物后退回。同年再侵安南,次年以粮尽师老北还。 二十九年(1292年)十二月,史弼、亦黑迷失、高兴从泉州起航出侵爪哇(印尼爪哇岛)。爪哇统治者降元,并请元军助讨其敌国葛郎,打败葛郎王以后复举兵拒元,元军力竭退师。 各地起义从攻南宋以来,连年战争,加以宫廷廪禄、宗藩岁赐,都需要巨额经费来支持。忽必烈急于解决国用不足的问题,因而日益信用以“理财助国”邀宠的大臣阿合马、卢世荣、桑哥等人主持国政。至元七年至九年、二十四年至二十八年间,两次设尚书省综理财用。尚书省的理财政策主要包括:增加税收、兴铁冶、铸农器官卖、“括勘”(追还被私人、寺院夺占的南宋公田,起征田赋)、“理算”(追征各地历年积欠的钱粮)、变更钞法等,使国家的收入显著增加。但由于吏治腐败,专注搜刮,流于横征暴敛,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为了对外战争,打造东征海船,沿海和江南地区徭役征发日益加重。人民不堪沉重的封建剥削与压迫,纷纷起义。 至元二十年,江南各族人民起义凡两百余起,至元二十六年更增至四百余起。在这前后,爆发了广州欧南喜、黎德和福建黄华、钟明亮等人领导的几次规模较大的起义。 中期朝政
元成宗停止对外战争,专力整顿国内军政。采取限制诸王势力、减免部分赋税、新编律令等措施,使社会矛盾暂时有所缓和。同时,发兵击败西北海都、笃哇等,都哇、察八儿归附,使西北长期动乱局面有所改观。 元成宗在位期间基本维持守成局面,但滥增赏赐,入不敷出,国库资财匮乏,钞币贬值。曾发兵征讨八百媳妇(今泰国西北部),引起云贵地区动乱。晚年患病,委任皇后卜鲁罕和色目大臣,朝政日渐衰败。元成宗执政末年还成功与长期敌对的窝阔台汗国议和,结束了西北的动乱局面。 大德十一年(1307年),铁穆尔死后,前太子真金之孙海山即位于元上都,是为元武宗。并立其弟爱育黎拔力八达为皇太子,约定兄终弟及,同时又约定爱育黎拔力八达死后,帝位复归武宗之子和世剌。元武宗为了摆脱财政危机,下令重新设立尚书省,并印发至大银钞,结果导致至元钞大为贬值。至大二年(1309年),元廷与察合台汗国瓜分了窝阔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从此灭亡。 至大四年(1311年),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即位后,生母兴圣皇太后的重臣铁木迭儿为右丞相。元仁宗取消了元武宗的经济措施,并立其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违背与元武宗相约先立和世剌继位,再传位硕德八剌等之约。封元武宗长子和世剌为周王,将周王和世剌徙居云南,但和世剌途中起兵前往西北游牧,元仁宗又将和世琜之弟图帖睦尔放逐至南方。延祐元年(1314年),提倡汉化的元仁宗恢复科举取士,史称“延祐复科”。 汉化与政变
元英宗被行刺后,镇守和林的晋王甘麻剌的长子,真金的长孙,也孙铁木儿率兵南下,杀掉行刺元英宗的叛臣后即位,是为元泰定帝。元泰定帝即位后,封被元英宗放逐到海南岛的图帖睦尔为怀王,镇守建康。 泰定五年(1328年),元泰定帝死。丞相倒剌沙在上都奉泰定帝之子阿速吉八为帝,是为元天顺帝。而与此同时,元武宗的旧部重臣燕铁木儿与河南行省丞相伯颜则分别秘密向漠北和江南遣使,同时迎接周王和世㻋与其弟图帖睦尔。结果,图帖睦尔先至大都,在天历元年(1328年)自立为帝,是为元文宗。而和世㻋抵达和林后,也宣布即位,是为元明宗。元文宗表面上表示愿意退位,奉兄为帝,两人遂相会于上都之南,元文宗毒死元明宗后称帝。 元文宗重祚以后,大兴文治。天历二年(1329年)二月,札牙笃汗设立了奎章阁学士院,掌进讲经史之书,考察历代治乱。又令所有勋贵大臣的子孙都要到奎章阁学习。奎章阁下设艺文监,专门负责将儒家典籍译成蒙古文字,以及校勘。同年下令编纂《元经世大典》,两年后修成,为元代一部重要的记述典章制度的巨著。但元文宗在位期间,丞相燕帖木儿自恃有功,玩弄朝廷,导致大元朝政更加腐败。
元惠宗在位之初,右丞相伯颜的势力很大,把持着朝政,甚至一度不把元惠宗放在眼里。随着时间的推移,元惠宗与伯颜的矛盾日益尖锐,后来在伯颜之侄脱脱的帮助下,元惠宗终于成功地废黜了伯颜,并控制了政局。 至正三年(1343年),元惠宗下令修撰《辽史》《金史》《宋史》三史,至1345年修成。 元末民变
蒙古统治阶级内部却在为争权夺利而互相征战,因此加速了元朝的衰落。至正十年(1350年),元政府下令变更钞法,铸造“至正通宝”钱,并大量发行新“中统元宝交钞”,但导致物价迅速上涨。 次年,元惠宗派贾鲁治黄河,欲归故道,动用民夫十五万,士兵二万。而官吏乘机敲诈勒索,造成不满。白莲教首领韩山童、刘福通等人决定在5月率教众发动起事,但事泄,韩山童被捕杀,于是刘福通带韩山童之子韩林儿杀出重围,指韩山童为宋徽宗八世孙,打出“复宋”旗号,以红巾为标志,其后郭子兴等人也纷纷加入。彭和尚亦在湖北扶助徐寿辉起义。至此揭开了大元灭亡的序幕。蒙古政府则派兵镇压各地红巾军,由丞相脱脱亲自督战攻徐州起义军芝麻李部,一度取得了很大的胜利。 至正十四年(1354年),脱脱率军围攻高邮起义军张士诚部,被朝中弹劾,功亏一篑。 至正十六年(1356年)到至正十九年(1359年),朱元璋继承了病逝的郭子兴的地位,并不断扩充自己的势力,攻占了江南的半壁江山。与此同时,在北方察罕帖木儿(李察罕)和李思齐等元军将领则开始对北方红巾军展开反攻。 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北方红巾军在安丰之役中败给新兴并降蒙的张士诚,刘福通战死,韩林儿南下投奔朱元璋,随后被杀。 北元衰亡
元惠宗退至上都,隔年又至应昌。他继续使用“大元”国号,史称北元。当时北方除了元惠宗据有漠南漠北,关中还有元将扩廓帖木儿(王保保)驻守甘肃定西,此外元廷还领有东北地区与云南地区。朱元璋为了占领北方,采取兵分二路,各个击破的方式,此即第一次北伐。元惠宗战败后于1370年在应昌去世,元昭宗即位后北逃至漠北和林。明将冯胜夺取了甘肃地区。然而元将扩廓帖木儿仍然在漠北多次与明将徐达等人作战。明太祖曾多次写信招降,但扩廓帖木儿从不理会,被朱元璋称为“当世奇男子”。1378年四月,元昭宗去世,继位的元天元帝继续和明朝对抗,屡次侵犯明境。 至于北元领有的东北地区与云南地区方面:1371年,元朝辽阳行省平章刘益降明,明朝占领辽宁南部。然而其余东北地区仍由元朝太尉纳哈出控制,纳哈出屯兵二十万于金山(今辽宁省昌图金山堡以北辽河南岸一带),与明军对峙了十几年,多次拒绝明朝的招抚。1387年冯胜、傅友德、蓝玉等人发动第五次北伐,目标是攻占纳哈出的金山。经过多次战争,1387年10月,纳哈出投降蓝玉,明朝占领东北地区。镇守云南的元朝梁王把匝剌瓦尔密,在元廷退回草原后仍然继续忠效之。1371年明太祖派汤和等人领兵平定据有四川的明玉珍,并且劝降梁王未果。1381年12月,明军攻入云南,1382年梁王逃离昆明并自杀,随后明军攻克大理,明军平定云南地区。 朱元璋为了彻底扫除北元势力,于1388年5月命蓝玉率领明军十五万发动第六次北伐。明军横跨戈壁至捕鱼儿海(蒙古国贝尔湖)击溃元军,俘虏八万余人,元天元帝和他的长子天保奴逃走,但是幼子地保奴被明军擒住,至此北元国势大衰。1388年元天元帝及长子天保奴被阿里不哥后裔也速迭尔杀害,北元不再使用年号及大元国号。 洪武三十一年(1399年),分布在叶尼塞河上游沿岸的吉尔吉斯部首领鬼力赤,否认爱猷识理达腊之子额勒伯克的宗主权,将其打败并杀死,取得了统治各部的霸权。额勒伯克之子坤帖木儿继位后也于建文四年(1402年)被鬼力赤杀死,明史称其改国号为蒙古,明人称为鞑靼,北元亡。 元朝单单凭借着军事优势而欲支配诸国人民,在丧失其优越条件之后,立刻就被逐出了占领地。就连在忽必烈汗的领导之下所建造的大都亦无法守住,被逼回原本故乡所在之北方草原。 疆域编辑元朝的前身为大蒙古国,1206年成吉思汗铁木真建国时领有大漠南北与林木中地区(即尼布楚地区),经由历代蒙古诸汗的经营及三次西征后,疆域东起日本海、东海,西抵黑海、地中海地区,北跨西伯利亚,南临波斯湾,建立起横跨亚欧大陆的超级大国。成吉思汗时期分封东道诸王与西道诸王,东道诸王是铁木真之弟,大多分封于塞北东部与东北地区,从属性较强;西道诸王则是铁木真之子,其中分封长子术赤于咸海、里海、巴尔喀什湖以北的钦察草原,后由拔都建立钦察汗国;封次子察合台于锡尔河以北的西辽旧地,史称察合台汗国;三子窝阔台分封于乃蛮旧地,后由海都建立窝阔台汗国;塞北、汉地、东北、青藏及新疆东部则由幼子拖雷获得,后由元朝直辖。
元朝疆域东起日本海、南抵南海、西至天山、北包贝加尔湖,元史称“东尽辽左西极流沙,北逾阴山南越海表,汉唐极盛之时不及也”。全国划分为由中书省所直辖的京畿地区(即河北、山东、山西及漠南部分地区),由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所管辖的吐蕃地区,以及十个行中书省,分别为岭北行省、辽阳行省、甘肃行省、陕西行省、河南江北行省、湖广行省、四川行省、云南行省、江浙行省、江西行省。 藩属元朝的藩属国有高丽、缅甸、安南、占城及四大汗国。其中有两个直属的藩属国,即高丽王朝与缅甸蒲甘王朝,分置特别行政区征东行省与缅中行省。西北方面,1268年窝阔台汗国的海都意图夺回汗位而联合钦察汗国与察合台汗国反元,史称海都之乱。直到1304年元成宗时期,元廷与这三大汗国达成和议,并与伊利汗国一同承认元朝的宗主地位,成为元朝的藩属国,而且元成宗并赐伊利汗国君主刻有“真命皇帝和顺万夷之宝”等汉文印玺,实质上也承认其独立性。到1310年元武宗时期,元朝和察合台汗国联合攻灭窝阔台汗国。元文宗年间编纂《经世大典》时,将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伊利汗国列为元朝的藩属国。 民族编辑参见:四等人制 汉族元对汉族采取民族压迫方法,蒙古统治者对待汉人极为残酷,每十户汉人只能合用一把菜刀,还要供养一个监视他们的蒙古兵。谁家姑娘出嫁,第一夜必须送给蒙古人。蒙古人无需劳动就可以享有汉人和其他民族的所有财产;杀一个南人只需罚交一头毛驴价钱;汉人甚至连姓名都不能有,只能以出生日期为名。 西南诸族在西南地区有大理国、吐蕃等民族。1252年蒙哥汗命忽必烈与兀良合台自四川迂回南灭大理,原大理国王段氏被任为大理世袭总管。 吐蕃吐蕃自晚唐就走向衰退。1247年窝阔台汗次子阔端召请喇嘛班智达来凉州,史称凉州会盟,此后吐蕃喇嘛与蒙古大汗形成了布施关系。 政治编辑蒙古国对华北的统治方式,是草原贵族原有的统治体系,在它所征服的定居农耕地区的延续。汉地户口的一部分直接领属于大汗,一部分被大汗分封给诸王、宗戚和勋臣。蒙古统治者把主持军事、财赋征敛的部分官员和监临各级地区的达鲁花赤派到华北,同时又以款服入质、领军从征、缴纳差发为条件,允许自金末战乱以来出现在北方的大小军阀世侯,继续行使在各自势力范围内的实际统治权。世侯们集兵刑赋役之政于一己,不相统属。直到忽必烈建立元朝,这种局面才获得根本转变。他借鉴金代制度,在以“藩邸旧臣”为核心的中原知识分子参议下推行“汉法”,同时保留能充分保障蒙古贵族特权地位的种种制度,重新在华北确立了封建的中央集权制统治体系以及相应的各种典章制度。中统、至元间的创置,奠定了有元一代制度。元朝制度多沿袭金制,同时又有不少前代所不具备的特点。其中有的反映了中原王朝历代相承的传统体制本身的发展变化,如行省的设立;有的反映了被保留的蒙古旧制,如蒙古、探马赤军中的奥鲁(老小营)建置;也有一些是在这两者的交互作用下形成的,如刑罚体系中某些不同于前代的变化,对吐蕃地区实行的政教合一的统治等。 主要机构
行省制度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并为一级政区名称。简称行省,或只称省。元置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也称都省;因大元幅员辽阔,除腹里地区直隶于中书省、西藏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又于诸路重要都会设立十个行中书省,以分管各地区。在世祖、武宗朝三次短期设立尚书省主管政务期间,行中书省也相应改称行尚书省。元人称其制为:“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 除河北、山东、山西由中书省吐蕃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元帝国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元代“行中书省”的性质,有一个转变的过程。早期是作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带中书省的职衔,在外行使“省”的职能。灭南宋之后,行省逐渐转变成了一级地方行政组织,其首长也不再带中书省的官衔。 行省下有道、路、府、州、县、基层行政设施。 行政建置蒙古人建立的元帝国在消灭南宋前,忽必烈为了方便管治中土,就已在中土开始行汉法,将中国的大都作为首都,建立了一套以传统中央集权作蓝本的政治体制,例如设立了中书省和司农司等一系列专司机构,使用汉人的统治机构来统治人民,并在朝中任用了大批儒臣,包括刘秉忠、姚枢、许衡等。首都大都就是在刘秉忠等人的规划下建成的。此外,大元还建立了儒户这个户籍来保护和优待读书人。后来,又恢复了科举制度(不过名额很有限),尊崇孔子。理学是元代科举的标准。从整个政权来说,元代并没有统一的“官方思想”,一般来说,蒙古统治者更多地信奉草原的萨满教与佛教(特别是藏传佛教)。 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遵用汉法,立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始置丞相及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宰执官。其后,相继于各大地区建立行中书省。初期,仍沿用前代制度,以中书省宰执官出领各行省,称行某处中书省事。以后此类行省实际上已成为常设的地方行政机构,与前代所置临时性的分遣机构不同,行省官若仍以中书省宰相行省事系衔,就与中书省的权限没有区别,嫌于外重,遂更定官制,只称某处行省某官,不再带中书省宰相职衔。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铨定省、台、院、部官,罢各行省所设丞相,只置平章政事为最高长官,以与都省相区别。后来,部分地大事繁的行省许设丞相。延祐七年(1320年),复罢各行省丞相,已置者皆降为平章政事。叶顺铁木耳(1324~1328)以后,某些行省又设丞相,视需要及任职者的地位而定。各行省一般置平章政事两员(从一品),右丞、左丞各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两员(从二品),其品秩与都省官同;左司、右司合为一,置郎中、员外郎、都事,品秩皆低于都省。元末,有些行省还增置“添设”平章、右丞、左丞、参政等官。行省掌管辖境内的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及其他军国重事,统领路、府、州、县;距离省治远的地方,另设宣慰司统之,作为行省的派出机构。 然而,其“汉法”施行得并不彻底。由于元帝国的覆盖面积较广,除中原地区外还包括许多其它地方,不少中亚汗国君主以及蒙古王室成员都不满忽必烈行汉法的举动,忽必烈晚年也渐与儒臣疏远,因此汉法并未成为一套完整的体系。 法律制度元代始终没有颁布完备的法典。至元八年(1271年)以前,中原汉地断理狱讼,基本上参用金泰和律定罪,再按一定的折代关系量刑。至元八年十一月,在建“大元”国号同时,下令禁用泰和律。以后曾数次修律,都没有完成。判狱量刑,主要根据已断案例,类推解释,比附定刑,与其他封建王朝相比,司法的随意性较显著。其他方面的立法行政,也都以诏制、条格(经皇帝亲自裁定或直接由中书省等中央机关颁发给下属部门的各式政令)为依据。因此,元朝的法制体系,主要是由因时立制、临事制宜而陆续颁发的各种单行法构成的。政府下令,凡在朝及地方各衙门均应分别类编先后颁发的各种格例,使官吏有所持循。 当时“内而省部,外而郡府,抄写条格,至数十册。遇事有难决,则检寻旧例,或中所无载,则施行比拟”。条格和断例岁增月积,繁杂重出,互相抵牾。元政府有时将历年所颁降的某一方面的条例重加“分拣”、“斟酌”,厘定“等第”,形成新的法律文字,作为“通例”公布。同时,对国家的政制法程,也几次召集老臣,从以往颁发的政府文书中选出“可著为令者,类集折衷,以示所司”,所成《大元通制》《至正条格》等格律类聚都是具有法典性质的政书(见《通制条格》)。 元朝法律大体上遵循前代“同类自相犯者,各从本俗法”的原则。“五刑”的刑罚体系与前代相比发生了某些变化。同时,由杀人者向被害者家属偿付烧埋银,以及将刺字断放的前科罪人发付原籍,由官司籍记充“警迹人”,交由村坊邻右监督等规定,从元代开始制度化。对伤害罪,规定由加害者交付给受害者一定数量的“赡养之资”、“医药之资”,对加害者所处的实刑则比前代相应减轻。元代法律从维护蒙古贵族和地主阶级利益出发,制定了种种不平等规定,有些蒙古法,如对偷盗牲畜处以赔九之罚、倍赃制,屠宰牲口时禁抹喉放血等,对施临于汉族居民的刑罚体系也有一定的影响。 等级制度在封建制度里,贵族处于最高统治地位,当蒙古人侵占其他国家建立政权后,就出现了包括蒙古贵族在内的多个民族贵族并立的情况,这产生了帝国该由谁统治的问题。元朝为维护蒙古贵族的专制统治权,采用“民分四等”的政策,把中国人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这一政策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
早在大蒙古国时期,成吉思汗攻占中原后有位大臣提出将当地汉人驱赶后把中原变成蒙古人的大牧场。但成吉思汗的谋士契丹人耶律楚材以可以向汉人征收大量税收为由反对这个计划,该提案没有实施。 元朝存在等级歧视制度。一种常见的说法是将臣民分为四等,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这种划分反映在一系列不平等的政策和规定中。比如禁止汉人打猎、学习拳击武术、持有兵器(例如数家才可共用一把菜刀)、集会拜神、赶集赶场作买卖、夜间走路。“杀蒙古人的偿命,杀色目人的罚黄金四十巴里失,而杀死一个汉人,只要缴一头毛驴的价钱。汉人如当兵则不许充宿卫,如当官也往往只能做副贰(虽然实际上存在很多例外情况)。这些法律规范对于汉人均不平等,然而仍任用不少汉人为官、例如史天泽、贺惟一等等。 遇到征伐战争,差别待遇较平时更甚。像1286年,为了进攻安南,征用全国马匹,色目人三匹马中只征两匹;而汉人的马,无论多少,全部征收。以后不断征马,每次如此,汉人的马就成为珍品。 甲主”以上的地方政府首长,全由蒙古人担任。当蒙古人不够分配,或中亚人贿赂够多时,则由中亚人担任。蒙古官员大多数是世袭的,每一个蒙古首长,如州长、县长,他所管辖的一州或一县,就是他的封建采邑,汉人则是他的农奴,他们对汉人没有政治责任,更没有法律责任。但实际上对于许多豪强是不适用的。虽然法令禁止汉人持有兵器,但大兴史氏、易州张氏、真定董氏等待遇和蒙古贵族相差无几。相反许多蒙古贫民生活却很困苦,到了元朝中叶,常有大批蒙古贫民在大都、通州等地被贩卖,色目人也有不少沦为奴仆的。实际还是地主阶级政权。 蒙古大汗可以随时把汉人视如生命的农田,连同农田上的汉人,像奴隶一样赏赐给皇亲国戚——亲王公主或功臣之类。南宋灭亡后所举行的一次赏赐中,少者赏赐数十户数百户,多者竟赏赐十万户。每户以五口计,一次就得到五十万个农奴。汉人忽然间失去了祖宗传留下来的农田,也忽然从自由农民沦为农奴,没有地方可以申诉。蒙古人,都可以随意侵占农田,他们经常突然间把汉人从肥沃的农田上逐走,任凭农田荒芜,生出野草,以便畜牧。 然而学术界迄今并没有发现元代有把臣民明确划分为四等的专门法令,但这种划分却反映在一些政策和规定中,例如汉人打死蒙古人需要偿命,而蒙古人打死汉人只需“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原文为怯薛歹蒙古人,怯薛歹为元代一特权阶级)。 近代有研究指出,元代有相当多的汉族人在各级官府担任高级职务,其中不少是正职。在《元史》、《新元史》、和《蒙兀儿史记》所作传的864名三品以上的官员中,汉人占了409位,即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七。此外,汉人在元朝官府里做正职的,除了在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行中书省担任高官的汉族大僚外,在六部中任职尚书的,亦俯拾皆是。综合来看,汉族人在元朝各级政府不仅任职显要者甚众,而且担任正职者也为数不少。认为“元朝各级官府 的高级官吏,必须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汉人最多只能做到副职”的说法并非准确。 经济编辑参见:元朝经济 经济方面仍以农业为主,由于蒙古统治者的残暴和剥削,元朝整体生产力比宋朝低,但是在生产技术、垦田面积、粮食产量、水利兴修以及棉花广泛种植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发展。蒙古人是游牧民族,草原时期以畜牧为主,经济单一,无所谓土地制度。攻打华北时,惨酷的屠杀和劫掠带来很大的破坏。灭金国后,在耶律楚材劝谏下,成吉思汗同意复苏农业,鼓励汉人垦殖以期长治久安。忽必烈即位之后,实行一些鼓励生产、安抚流亡的措施。到元朝时,由于经济作物棉花不断推广种植,与棉纺织品在江南一带都比较兴盛。 农业
商品
人口
赋税
差役按里甲户等编派,如坊正、里正、仓官及库子等。又有修城、开河、筑堤、运输等力役。差役极为繁重,给劳动人民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官吏收钱的名目:部属参见要“拜见钱”,逢年过节要“追节钱”,生辰祝寿要“生日钱”,迎来送往要“人情钱”,无事白耍称“撒花钱”,例行公事要“常例钱”,论诉官司也要收钱。 军事编辑
科技编辑
扎马鲁丁与后来的郭守敬研制出了简仪、仰仪、圭表、景符、窥几、正方案、候极仪、立运仪、证理仪、定时仪、日月食仪等十几种天文仪器,当时在天文台里工作的还有阿拉伯天文学家可马剌丁、苫思丁等人。回回司天台一直存在到元末明初,仍由回回司天监黑的儿、阿都剌、司天监丞迭里月实等修定历数。 地理
农学元代的农业技术主要可见于《农桑辑要》、《王祯农书》与《农桑衣食撮要》等三部书。 文化编辑元朝在民族文化上则采用相对宽松的多元化政策,即尊重中国各个民族的文化和宗教,并鼓励中国国内各个民族进行文化交流和融合。元朝还包容和接纳欧洲文化,甚至能准须欧洲人在元朝做官,通婚等。欧洲著名历险家马可.波罗曾是元朝的重要官员。 元朝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大过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不同于其他征服王朝为了提升本身文化而积极吸收中华文化,元朝同时采用西亚文化与中华文化,并且提倡蒙古至上主义。例如极力推崇藏传佛教,在政治上大量使用色目人,儒者的地位下降以及元代前期长时间没有举办科举等。由于士大夫文化式微,意味宋朝的传统社会秩序已经崩溃。这使得在士大夫文化地位下降,属于中下层的的庶民文化迅速的抬头。这个现象在政治方面是重用胥吏,在艺术与文学方面则是发展以庶民为对象的戏剧与艺能,其中以元曲最为兴盛。 思想元朝的思想上也是兼收并用的,他们对各种思想几乎一视同仁,都加以承认与提倡,”三教九流,莫不崇奉“。早在1234年赵复被俘到北方后,他就在燕京设立太极书院,讲授程朱理学,培养出一批理学家,使得理学得以北传元朝时,元帝尊重儒学,册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并且推崇理学为官学。元仁宗初年恢复科举,史称延祐复科,在《明经》、《经疑》和《经义》的考试都规定用南宋儒者朱熹等人的注释,影响后来明朝的科举考试皆采用朱熹注释。理学在元朝还有一些变化,南宋时期即有调和程朱理学的朱熹与心学的陆九龄等两家学派的思想。到了元代,理学家大多舍弃两派其短而综汇所长,最后“合会朱陆”成为元代理学的重要特点。当代有名的理学家有黄震、许衡与刘因与调和朱陆学的吴澄、郑玉与赵偕,其中许衡、刘因与吴澄被誉称为元代理学三大家。朱学的后继者为了配合元帝的需求,更注重在程朱理学的伦理道德学说,其道德蒙昧主义的特征日趋明显。从而把注意力由学问思变的道问学转向对道德实践的尊德性的重视,这也促成朱、陆思想的合流。元代理学的发展,也为明朝朱学与阳明心学的崛起提供某些思想的开端。
文学元朝文学以元曲与小说为主,对于史学研究也十分兴盛。相对的元朝的诗词成就较少,内容比较贫乏,但是文以虞集为长,诗以刘因为著。 明朝王世贞说“元无文”,但是叙事性文学如戏曲、小说第一次成了主导地位。元朝使华北诞生元曲,江南则出现以浙江为中心的文人阶层,孕育出《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等长篇小说,自由奔放的文人如杨维桢、倪瓒等人,在城市发放出市民文化的花朵。 戏曲
当时散曲四大名家有关汉卿、马致远、张可久与乔吉,有名的【南吕】《一枝花·不伏老》反映作者乐观和顽强精神;《凭阑人·江夜》追求文字技巧,脱离散曲特有风格;描写景物的《水仙子·重观瀑布》雅俗兼备,以出奇制胜;其中描写自然景物的曲子《天净沙·秋思》刻划出一幅秋郊夕照图,情景交融,色彩鲜明,被称为“秋思之祖”。 杂剧五大名家除了关汉卿与马致远之外,还有白朴、王实甫与郑光祖(其中关、白、马、郑被称为“元曲四大家”),有名的作品有《窦娥冤》《拜月亭》《汉宫秋》《梧桐雨》《西厢记》与《倩女离魂》,主要表现社会与生活情况、歌颂历史人物与事件,强调人物的情感。元曲的兴盛,最后成为与汉赋、唐诗、宋词并称的中国优秀文学遗产。 宗教元朝与各藩国:蒙古术赤汗国、蒙古察合台汗国、蒙古伊利汗国横跨欧亚大陆,幅员辽阔,其疆土内的种族也十分繁多,这些都使得元朝的宗教呈现多元化,各类佛教(含汉传佛教与喇嘛教)、道教、白莲教等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东西方的商旅、教士亦来往频繁,自西方传来的伊斯兰教、基督教(含景教和天主教)与犹太教的影响力也逐渐增加。 由于元朝对境内各种宗教基本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甚且优容礼遇之,这种环境比较有利于宗教的传播与发展。元朝僧人有免税免役特权,致使一些不法之徒投机为僧,甚至干预诉讼,横行乡里,成为元代的一个社会问题。不过,元世祖曾在礼节上歧视伊斯兰教,例如不尊重其宰羊方法,伊斯兰教徒被逼吃死肉,此法令亦适用于基督教徒。元朝对宗教管制较为宽松,使得民间如白莲教、明教等借此建立秘密组织,进行抗元起义。 外交编辑参见:元朝外交
元朝时与各国外交往来频繁,各地派遣的使节、传教士、商旅等络绎不绝,其中威尼斯商人尼可罗兄弟及其子马可波罗成为得到元朝皇帝宠信,在元朝担任外交专使的外国人。元廷曾要求周边一些国家或地区(包括日本、安南、占城、缅甸、爪哇)臣服,接受与元朝的朝贡关系,但遭到拒绝,故派遣军队进攻攻打这些国家或地区,其中以元日战争最为著名,也最惨烈。 马可·波罗是忽必烈时代中西方交流中的最有名的基督徒。他声称于1275年到达中国,他的著作是许多年中欧洲人了解中国的惟一渠道。马可·波罗称他的父亲尼柯罗·波罗和叔叔马菲奥·波罗先于他到达中国。 他们于1252年离开威尼斯,在君士坦丁堡作了几年生意,并且在1265年下半年或者1266年上半年到达忽必烈的宫廷之前在俄罗斯和中亚旅行。 帝王世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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