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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 编辑
林若(1924年10月~2012年10月7日),男,广东潮安人,中山大学文学院毕业,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共广东省委原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在任职广东省主要领导期间,大力推动广东改革开放各项事业向纵深发展,制定了国内最完备的一部规定现代公司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支持点燃广东农村改革的第一把火,并坚持价格改革。曾强调要听取最真实的民声,要让人大代表敢于讲话,不能讲错话就抓辫子、扣帽子。2012年10月7日20时10分,林若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广州逝世,享年89岁。
目录
- 1 基本信息
2 人物信息
3 人物履历
4 人物生平
5 人物生平
6 人物逝世
7 人物成就
8 人物评价
基本信息
编辑中文名:林若
毕业院校:中山大学文学院
出生日期:1924年10月
职业:中共广东省委原书记
出生地:广东潮安人
国籍:中国
逝世日期:2012年10月7日
信仰:共产主义
人物信息
编辑姓名:林若,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地:广东潮安人
出生年月:1924年10月
人物履历
编辑林若(1924.10~2012.10.07),广东潮州人,中共党员。
194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
1945年,中山大学文学院学生;
1947年,粤赣湘边纵队支队政治指导员;
1948年,粤赣湘边纵队支队政治教导员;
1949年,粤赣湘边纵队支队团政治处主任;
1949年,中共广东省珠江地委政策研究室城市组组长;
1951年,广东省中山县土改工作队队长;
1952年,中共广东省东莞县五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1953年,中共广东省东莞县委宣传部部长;
1959年,中共广东省东莞县委副书记;
1963年,中共广东省东莞县委书记;
1966年,中共广东省湛江地委第一副书记;
1967年, “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
1971年,中共广东省湛江地委常委;
1973年,南方日报社党委副书记、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74年,中共广东省委运动办公室副主任;
1975年,中共广东省广州市委书记;
1977年,中共广东省湛江地委书记;
1982月09月,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广东省湛江地委书记;
1982年12月,中共中央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
1983年06月,中共中央委员、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
1985年07月,中共中央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1987年11月,中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1988年03月,中共中央委员、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委书记;
1990年05月,中共中央委员、广东省委书记、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兼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1年1月至1996年12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4年9月离休。
是中共十二大至十七大代表,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物生平
编辑1949年,粤赣湘边纵队支队团政治处主任;
1949年,中共广东省珠江地委政策研究室城市组组长;
1951年,广东省中山县土改工作队队长;
1952年,中共广东省东莞县五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1953年,中共广东省东莞县委宣传部部长;
1959年,中共广东省东莞县委副书记;
1963年,中共广东省东莞县委书记;
1966年,中共广东省湛江地委第一副书记;
1967年, “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
1971年,中共广东省湛江地委常委;
1973年,南方日报社党委副书记、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74年,中共广东省委运动办公室副主任;
1975年,中共广东省广州市委书记;
1977年,中共广东省湛江地委书记;
1982月09月,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广东省湛江地委书记;
1982年12月,中共中央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
1983年06月,中共中央委员、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
1985年07月,中共中央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1987年11月,中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1988年03月,中共中央委员、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委书记;
1990年05月,中共中央委员、广东省委书记、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兼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1年1月至1996年12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4年9月离休。
是中共十二大至十七大代表,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物生平
编辑林若同志1924年10月出生,广东潮安人。他在青少年时期就开始接受进步思想。在梅县东山中学读书期间,孜孜追求革命真理,参加中共地下党领导的抗日救亡运动。194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考入中山大学文学院,在校学习期间,团结、引导进步青年跟着共产党走,积极参加爱国学生运动。1947年1月,由于身份暴露,前往东江游击区工作,历任东江第二支队教导员、粤赣湘边纵队支队政治指导员、团政治处主任。1950年3月后,历任中共广东省珠江地委政策研究室城市组组长,中山县土改工作队队长,东莞县五区土改工作队队长、区工委书记,东莞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副书记、书记。1966年7月,任中共广东省湛江地委第一副书记。“文革”期间曾受到冲击、迫害。1971年2月后,历任湛江地委常委,南方日报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省委运动办副主任,中共广州市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77年7月,任中共湛江地委书记。1982年1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85年9月,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1990年5月,兼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91年1月至1996年12月,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97年起担任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广东省老区促进会理事长等职务。2004年9月离休。
林若同志是中共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林若同志在东莞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土地改革,大力推动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兴修水利,振兴教育,为改变当地贫穷落后面貌忘我工作。到湛江工作后,他积极支持农业实行包产到户,湛江农村经济形势发生了显著变化,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
林若同志担任省委书记期间,国务院批复广东为综合改革试验区,广东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林若同志团结带领省委领导班子,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央推进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紧密结合广东实际,解放思想,大胆探索,锐意进取,明确提出在坚持社会主义、发展商品经济、鼓励市场竞争、改进领导方法等方面必须树立新观念、新标准的思路,大力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推动广东改革开放各项事业向纵深发展。
林若同志十分重视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将大量的精力和心血倾注到落后山区的开发建设中。自1985年他主持省委工作起,省委、省政府每年都召开一次山区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山区开发的战略举措,引领山区广大干部群众走治山致富的道路,打开了山区经济发展的新局面。他果断作出“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大地”的重大决策,并身先士卒,亲自带队进村驻点,参与植树造林,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工程。1991年3月,广东省被国务院授予“全国荒山造林绿化第一省”的荣誉称号。1993年底,“十年绿化广东”的目标提前两年基本实现。他积极推动乡镇企业发展,多次率队到江苏、浙江、福建等地学习取经,并结合广东实际研究和制定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有力措施,强调对乡镇企业要坚决放宽政策,要开“绿灯”。此后,广东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东莞、中山、顺德、南海成为当时闻名全国的广东“四小虎”。他稳步推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注意充分发挥价格的市场调节作用,在全国率先放开物价,大力推行国有企业改革,给企业放权让利,使各项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他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深刻变化。他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1983年至1986年,他亲抓广东整党工作,组织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经过努力,广东两个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果,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法制建设不断加强,改革开放各项事业焕发出勃勃生机。
1991年1月,林若同志转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他高度重视人大立法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地方性法规,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对广东依法治省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他还注重加大监督力度,积极推进人大监督机制不断完善。
1997年1月,林若同志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之后,仍然发挥余热,担任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广东省老区促进会理事长等职务。他关注国计民生,经常以一个老党员的身份进行调查研究和思考写作,围绕改革发展和社会热点问题建言献策,为解决老少边穷地区“读书难、行路难、看病难”等问题竭尽全力。
林若同志在近70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始终对党和革命事业无限忠诚,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甘于奉献、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本色。
林若同志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年代,他虽经无数的坎坷曲折,但始终保持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刻苦好学,善于思考,一生孜孜不倦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他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始终践行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始终把解放思想视为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法宝,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取得一个又一个的成就。他具有高超的领导艺术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一生正直坦荡,任劳任怨,平易近人,生活俭朴,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他既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注重科学决策的典范,又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爱护干部、团结同志的榜样。
林若同志为广东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坚持真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事业无私奉献的一生。他的逝世,是广东人民的一大损失。我们为失去了一位深受群众爱戴的老领导、老同志深感悲痛。斯人已逝,风范长存。林若同志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将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
人物逝世
编辑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共广东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林若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10月7日20时10分在广州逝世,享年89岁。
人物成就
编辑说起农村改革,人们往往第一反应就是想起1978年的小岗村。
林若
其实,广东的农村改革比小岗村还要早一年。广东农村改革的第一把火,就是在林若的坚决支持下点燃的。
1977年,林若调任湛江地委书记。在这一年的冬天在海康县(现雷州市)北和公社谭葛大队试点迈开包产到户的第一步。
包产到户迅速改变了谭葛大队,生产长期靠贷款、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的局面。作为湛江地委书记,在当时的政治气候下,林若还不能号召大家像谭葛村这样干。但是,林若坚决支持改革。消息传开,湛江不少地方也开始包产到户。
到1980年上半年,湛江率先允许各地试行包产到户,尽管当年下半年中央下发的75号文件只允许贫困的“三靠队”包产到户。1980年底,湛江大部分农村实现了包产到户,一个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局面开始出现在湛江农村。
“珠江模式”有林若的功劳
东莞、中山、顺德、南海是从珠三角的桑园蕉林中飞跃出来的,被人们誉为广东“四小虎”。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把“四小虎”的发展模式总括为“珠江模式”,与苏南模式、温州模式,被经济学界合称为中国经济发展与工业化进程的三大成功模式。这个“珠江模式”里就有林若的一份功劳。
改革开放初期,江苏、浙江的乡镇企业发展很快,广东的乡镇企业与江浙相比,差距很大。1984年5月,林若带队到江苏考察乡镇企业发展。1984年,在返粤后的全省各市地委书记会议上,林若作了报告,强调对乡镇企业要坚决放宽政策,要开“绿灯”,不要开“红灯”,更不要采取“红眼”政策,一见经营好、赚钱多的乡镇企业就往上收,甚至改变它的所有制形式。
1986年底,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这个文件为乡镇企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其中还规定,销售人员可以获得占销售总额0 .5-1%的提成,这在当时是全国首创。
价格改革坚定闯关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广东的价格改革在全国产生很大影响。但是,价格改革也不是一帆风顺。
以火柴提价为例,解放以来,火柴零售价格规定为每盒2分钱,工厂亏本严重,生产越多亏本越多。大家都不愿意生产,市场供应紧张。广东物价部门准备把零售价提到每盒3分钱,社会上马上就有了反应,说广东不得了,火柴要提价50%!上级部门也出来批评,为了提价1分,后来足足讨论了两年。物价上涨,不仅在本地引起了社会“阵痛”,而且其他兄弟省份也有意见,向中央告状,认为广东提价抢购邻省物资,引起当地物价上涨,扰乱了市场。
1988年12月,国务院批复广东作为综合改革试验区,广东又进一步提高农副产品的购销价,油、糖的价格也放开了,全省的零售物价指数上升达30%。群众反应强烈,抢购商品保值之风在各地蔓延。在这种情况下,价格改革论争再起。于是,有人主张定死价格,恢复凭票供应。
是坚持改革,还是退回来?面对巨大压力,以林若为班长的省委没有对物价改革鸣金收兵,而是坚持改革,决不后退,对出现的问题力求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去解决。一方面,出台措施,严禁乱涨价;另一方面,加强对价格改革的领导,避免一统就死、一放就乱。到1990年,广东计划定价的农副产品从1981年的118种缩小到蚕茧和烟叶两种;计划管理的工业消费品由1980年的392种减少到几个品种。
铁腕刹贪腐歪风
1983年冬季开始,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决定,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林若从1983年到1986年,亲抓广东的整党工作。
在此期间,省内有些地方和部门参与非法炒汇、竞相购买小汽车、利用公款请客送礼,后来还发生多起干部贪污受贿、携款外逃等案件;震惊全国的“海南汽车事件”也发生于此时。
1985年,省委举办了为期20天的县委书记学习班。在此次学习班上,林若在讲话里批评了“会捞钱的干部就是好干部、开拓型干部”,“来路不当用途正当就没有多大错误”,“要腾飞靠浮财”等“一切向钱看”的错误思想。
通过3年的整治,党内不正之风被纠正,而广大干部也在整党工作中提高认识,辨清是非,增强党性。更可贵的是,广东经济保持了稳定发展的势头,没有因为治理整顿而停步。
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以权谋房的问题,也是林若整治的重点。当时,群众把少数干部以权谋私营建的私房叫做“臭虫房”、“王府楼”,把干部在大街上建起的连片私房称为“官僚街”、“蚂蟥街”。在一次会议上,林若向在场干部念了一封一位广东老干部的亲笔“谏言信”,“看了这封信,心情非常沉重”的林若,也在会议后,揭开重拳力整党内腐败行动的大幕。
省委、省政府指定一名省委常委和副省长负责查处以权谋房的工作、成立专门办事机构、派出工作组调查研究。此次行动全省收回各种补、缴、罚款将近1亿元,收回、收购、没收私建房屋一批,收回尚未建私房的土地55万多平方米,查处了一批严重的经济案件,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
任职人大,快步探索以法治省模式
1991年,林若从广东省委书记兼任广东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岗位上“转战”,成为专职的人大主任。
“国家要长治久安,就要推行法治,不能靠‘人治’,‘人治’的随意性太大。”意识到全省人大的权力没有真正到位、法制建设滞后,林若加快了地方立法的步伐,用法治来解决经济混乱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1994年,广东省委、省人大决定把深圳作为“依法治市”试点,推动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办事,被视为广东颇具特色的以法治省模式探索的开端。
1994年通过的《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成为国内首次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立法,此后,人大的监督机制不断深化、巩固。
林若特别强调要听取最真实的民声,要让人大代表敢于讲话,不能讲错话就抓辫子、扣帽子。
人物评价
编辑作为省委书记的林若同志,出行时没有警车开道,下乡调研轻车简从。面包车上,除了他以外,还有省委办公厅和政研室的领导、秘书、记者以及警卫员。遇到交通堵塞,警卫员还得拿一面小红旗下车做疏导。
1988年,王光美同志(刘少奇夫人)来广东,提出要去他家中探望,但被婉言拒绝了。第二天,王光美同志在没有打招呼的情况下直奔林若同志家。王光美同志走进客厅,看到的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陈设:一套木头沙发,几张藤椅,并且都是修理过的。从林若同志家里出来后,王光美同志动情地说:“真没想到省委书记的家那么简朴,而且还是在中国改革开放最早、经济发展最快的广东省。”
林若同志十分注意生活细节。每次出差下乡,他都要求接待他的单位要简朴,不要违反制度。
凡是来自基层的同志给他送的土特产,他都转送给省委站岗的警卫战士或省委幼儿园。
林若同志对家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也严格要求。林若同志有三个儿子,一个做工程师,一个在东莞企业工作,一个做大学老师,小儿子结婚后还住“筒子楼”。1990年前后,省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将内设的处升格为副厅级的室。时任省纪委书记王宗春同志向林若同志汇报,他很爽快地赞成了,但附加一个条件———“我林若的老婆不能提(升)”。当时,林若的爱人彭慧兰是省纪委干部处处长,是个老干部,论资历、能力、表现,是完全应该提的。但林若同志说“如果我的老婆提升了,人家就会说纪委内设机构升格的原因是我想提高自己老婆的级别”。所以,彭慧兰同志一直到离休都是处级干部。
林若同志经常教育身边的工作人员,“在个人升迁问题上不要有刻意的追求,别人骑马我骑驴,回头看看还有步行的。”
上个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广东省委所有的机构都挤在一栋老楼里(也就是现在的省委宣传部所在的4号楼)。作为省委书记,林若和他的秘书同在一个房间,而且房间没有个人卫生间,都用公用卫生间。后来新的纪委楼建好。当时林若还在想会不会太铺张浪费,不想搬过去。后来林若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他始终没有搬进新楼工作。
林若自评
“我这辈子压根就没想过做省委书记,其实叫我当一个分管农业的副书记,我会干得更好……想想也问心无愧,该做的做了,能做的我都做了,不能做的留给别人做,一代代干下去,广东决不会比别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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